团土资告字[2013]11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团风县NO2013-010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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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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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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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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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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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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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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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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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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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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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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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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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3-010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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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消防大队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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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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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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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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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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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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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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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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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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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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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地块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4日到团风县国土资源局或武汉市泰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4日到团风县国土资源局或武汉市泰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2月6日10时00分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地块特别说明
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4%。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团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