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团土资告字[201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团风县N02018-01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由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性控制指标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序号 | 地块面积 | 合计面积 | |
2018-01SZ | 01 | 31934.83 | 45398.48 | 团风县人民路与经八路交汇处南侧 | 商住 用地 | 住宅70 商业40 | ≤2.6 | ≤30% | ≥30% | 6498.93 万元 | 3250 万元 | |
02 | 13463.65 | |
注: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团风县城乡规划局地块规划意见回复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五、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3日前到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5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须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到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6: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团风县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9月1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宗地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不集中组织现场查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或联系拍卖人协助踏勘。
九、本次拍卖会定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十、联系方式及保证金账户:
团风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995921777
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8972789933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 团风县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团风县支行
银行帐号: 42001677908059089898
团风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