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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长江团风河段人民洲采区(团风)待采江砂(60万吨)拍卖公告
日期: 2020-04-09  来源:    阅读次数: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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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团风县鑫盛砂石责任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0:00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对2019年度长江团风河段人民洲采区(团风)待采江砂(60万吨)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2019年度长江团风河段人民洲采区(团风)待采江砂(60万吨),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400万元,拍卖准备金50万元。详细资料见拍卖文件。

二、标的再次展示时间、地点 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21日16:30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可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2020年4月21日上午12:00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账户(收款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420902000020200108000006);履约保证金缴至账户(收款人:团风县鑫盛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账号:42050167790800000404);拍卖准备金缴至账户(收款人:湖北万融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黄冈金穗支行,账号:17631201040002561),并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准备金交纳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节假日不休,照常报名)。

四、其它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拍卖标的规格、品质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标的规格、品质等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确认运输路线,每日移交销售运输量应与每日开采量相对接匹配,能确保每日2万吨-3万吨的运输能力,单艘船舶(证照齐全有效)运输能力为5000吨(含5000吨)以下。

移交运输期最长不超过60天、且必须在《采砂许可证》许可的开采期以内将标的全部运输完毕。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的移交运输量,则按委托方的拍卖总量差额赔偿损失,另按5000元/天(按60天计)的标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三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在委托人指定地点及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领取标的产生的费用,拍卖标的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细约定在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协议为准。

联系人:李女士 13339978288 仲先生 13197039911

地 址:黄冈市十三坡老商务局一楼


湖北万融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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