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19
一、 程序
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签署核实意见———报县政府同意———财政国资部门审核批复———组织评估(在我备案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择优选择)
二、进厂交易
公示拍卖资产情况(在交易中心网站,电视台,张贴告示)———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在我局备案的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择优选择,具体拍卖操作由其公司依法进行)
二、 单位提供材料
1、 单位书面申请材料
2、 改制企业还需提供企业职代会意见记录、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县政府对改制企业的会议纪要、人社部门对职工保险的批复文件。
3、 资产处置申请表
4、 资产价值凭证。如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5、 土地房屋处置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车辆处置需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证、行车证以及车辆情况简要说明(如:车辆部件是否损坏、违规罚款等)
6、 其他资料